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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开采”行为综合防控四项制度落实的通知

新政发〔2021〕12号
生成时间:2021-12-23 17:30:39 发布机构:新路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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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的综合防控和查处力度,着力营造高压严管态势,引导农户合法有序建房,合理规范开采建筑砂石料资源,推动新路湾镇无三违工作。经研究,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建立协管员巡查机制

成立、村两级协管员(三违巡查员)队伍,镇协管员由分管领导负责,每周确保2巡查,对各村巡查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处置事宜。村级协管员(三违巡查员)和住村干部由各村联系领导负责,要求深入村组宣传发动,每周必须巡查每个自然村1遍以上,节假日期间需加强巡查,发现行为及时制止、报告,并及时采取拍照等形式取证,巡查完毕后填写防违控违巡查登记表,交镇三违管理办。

设立整治达标奖,各村1年内未发现行为或全部配合整治到位的,村级协管(三违巡查员)奖励2000/年。另设新批建农房巡查奖励资金,每幢新批建的农房巡查奖励200元(该资金由各村的耕地保护资金中列支)。

1.新路湾镇专职巡查队

蒋欢平、徐子光、秦红云、田 宁、潘建宏、吴明雄、宋国军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一人综合执法中队一人、水利管理站一人林业站一人

2.村级协管员(三违巡查员)

新路湾村:刘根长  

村:廖运清  

新双溪村:郑常明

村:张善长  

远路口村:傅美英  

村:林月娥

大马埠村:郑紫兰 

马埠村:吴伟斌

村:胡瑞山

村:张芳林 

罗立洪 

夹路畈村:蓝根荣

二、建立”信息联动机制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林业、水利、综合执法、派出所、供电等基层站所与的信息联动机制,对本单位收集掌握的资源信息进行共享互通,形成以镇政府为主体,各相关部门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推进无三违工作建设。

1.成立三违管理办公室,李文富任办公室主任,蒋欢平、秦红云、徐子光任办公室副主任陈俐丽、田宁、吴明雄、宋国军王维安、潘伟祖、郑 磊、程 为成员,负责各条块信息互通及三违处置日常工作协调。

2.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农业、林业、综合执法、派出所电力等单位要将信息资源与证件发放情况进行互通,实现各平台间信息和数据共享,为综合治理提供信息支持

3.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农业、林业综合执法等部门每周二前将上周农房审批及违法开采情况反馈至各住村干部,住村干部和协管员在发现疑似情况后,第一时间与三违管理办联系,核实是后及时处理

4.三违管理办开通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投诉三违行为,202111月起新生的行为,凡举报查实的,给予首位举报人现金奖励,其中违法开采类奖励100/起,违建住房奖励100/起,违法搭建棚和附房奖励50/起。

5.202111月起,范围内新批建农房实行挂牌施工,责任牌明确标注审批时间、面积、责任人及投诉电话,方便村民及时监督,方便镇政府第一时间掌握违建动态。

6.政府负责牵头抓总,主要领导、三违处置工作分管领导定期与不定期召开班子会,召集各基层站所负责人、住村干部、村主要干部通报反馈具体情况。同时,认真落实通报和报告制度,建立治理台账方便相关单位查询,形成治理信息共享,并建立信息通报,促进职能单位协同配合、共同履职。

三、建立”联动处置机制

加大资源倾斜力度,做到巡查时间、人员、车辆及执法装备相对稳定,尽量减少因日常工作对联合巡查执法的影响和干扰,人员、时间、装备三落实确保治理落到实处。

1镇政府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制度,负责依法处置三违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其中,分管领导负责面上监管、考核,协调出具违章处置意见,工作片片长负责所辖片区三违的巡查、规劝、整改、拆除。

2、各职能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动态巡查和联合管控,巡查发现问题要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及时处置,现场处置不了的要及时报告三违管理办寻求支持。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农业、林业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依据执法职责负责依法处置三违现场指挥。派出所做好现场维稳工作,依法查处暴力抗法行为。

3.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农业、林业综合执法等相关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按章办事,严格把好批前审查关,并加强跟踪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对三违主体实施公共服务限制,对私自接水、接电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四、建立“三违”责任追究制度

坚决制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纪委要加大对三违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抓住关键问题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镇村干部出现三违排摸不清、监管不力等情况或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互相推诿或不配合查处三违工作,甚至失职、渎职的或个人,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1、凡经专职巡查队伍发现的三违行为,村级协管员(三违巡查员)及住村干部未上报的,处罚包括村级协管员(三违巡查员)、住村干部、责任片长、三违发生村主要领导等相关责任人200/例。

2、凡村级协管员(三违巡查员)及住村干部寻求三违行为整治支持后,三违管理未及时介入指导处置的,处罚分管领导、协管员等相关人员200/例。

3、在三违处置中,相关村主要领导不担责、不配合的,一经发现,由主要领导约谈,严肃追究责任,该村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未处置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暂停该村村干部职务,待三违整治到位后视情况处置。工作片片长和住村干部一年内有3宗以上三违行为未处置到位的,当年考核作不称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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