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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遂昌县关于加快集聚创业创新人才助力“天工之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0-07-03 18:05:26 来源:新普京集团娱乐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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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更大力度集聚创业创新人才为构建“一城五区”的全新生产力布局,打造“科创、文创、农创”三创融合发展,“生态、生产、生活”三生融合发展的“天工之城”,培育以软件开发、数字服务、生命健康等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遂昌县关于加快集聚创业创新人才助力“天工之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0日,共7天

二、征求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7月10日下午下班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映,单位反映情况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具体联系方式。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县前街1号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话:0578-8128226

邮箱地址:scgbjd@163.com

                         中共遂昌县委人才办

                       2020年7月3日



遂昌县关于加快集聚创业创新人才助力“天工之城”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2020年7月3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更大力度集聚创业创新人才为构建“一城五区”的全新生产力布局,打造“科创、文创、农创”三创融合发展,“生态、生产、生活”三生融合发展的“天工之城”,培育以软件开发、数字服务、生命健康等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现就加快创业创新人才集聚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更加灵活的人才引进政策

1.大力引育高校毕业生。对受邀参加见习实习、人才交流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含学校带教人员),按照学校到“天工之城”距离给予180元-1800元不等的交通补贴,并按照每人每月1800元标准给予最长12个月的生活补贴(不足1个月的按天折算),若由接收企业保障食宿的则将生活补贴发放给企业。对参加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外出引才活动的企业,由政府承担外出所需交通住宿费;出国(境)引进高端人才的每次给予差旅费用60%且总额不超过2.4万元补助。

2.加大国内外智力柔性引进力度。实施“海外工程师”计划,对新引进在研发、设计、技术和经营管理等岗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位且当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高层次外国专家(相当于本政策D类及以上人才),每年给予企业实际支付年薪的36%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单个“海外工程师”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资助的,给予引智项目单位1:1.2的配套资金支持。新引进在研发、设计、技术和经营管理等岗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位且当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的国内高层次人才(相当于本政策D类及以上人才)每年给予企业实际支付年薪36%补助,最高不超过36万元,单个国内工程师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完善市场引才机制。对企业自主引进或培育,或通过中介机构、个人引进或培育E类以上人才的,给予1.2万元-200万元不等的引才育才奖励。(具体见附件1)。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双创人才支持政策

4.大力集聚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团队经评审认定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按A、B、C三类分别给予2400万元、1200万元、6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团队的,在为期3年的首个资助期内,按照省级财政资助额度1:2.4配套资助;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业团队的,给予 1200万元资助。省、市两事项不重复兑现。对国际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的实行“一事一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5.深化实施“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对新入选的重大项目、A类、B类、C类创业人才项目,分别给予1200万元、600万元、360万元、120万元资助。对新入选的A类、B类、C类创新人才项目,分别按引进人才年薪的84%、72%、60%给予企业引才补助,属于长期项目的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96万元、60万元、36万元,补助不超过5年;属于短期项目的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48万元、24万元、12万元补助不超过3年。对在我县创业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大赛结束一年内在“天工之城”创(领)办企业,按设备技术审计投资额和研发经费60%的比例,分别给予最高480万元、360万元、240万元资助

6.完善国家级、省级引才育才计划人才项目奖励资助。对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计划,在分别参照本政策“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A类、B类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标准进行资助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资助额度分别给予1:1.2的配套资助。对县外全职引进落户在“天工之城”内的国家、省计划创新类人才,分别参照本政策“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B类、C类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资助标准给予资助;属创业项目引进落户的,按设备技术审计投资额和研发经费60%的比例,分别给予最高600万元、360万元资助对成功申报入选国家、省育才计划的,按照国家、省资助额度分别给予入选人才1:1.2的配套资助。

7.积极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对新开办企业高管(总经理及以上职位管理人员,不超过3人)给予个人地方综合贡献部分(在该企业所产生的)100%的奖励,奖励不超过5年;对年薪超过30万元的E类及以上人才,或年薪超过60万元的高薪人才,给予个人地方综合贡献部分(在该企业所产生的)50%的奖励,奖励不超过3年。

8.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贷款提供担保服务,首期基金规模为100万元,根据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和呆坏账情况适时补充或扩大基金规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代表遂昌参赛并在全国、省、市创业大赛获奖的属于本政策覆盖产业的,按其获奖金额1:1.2给予奖励;创意型获奖项目转化落地在“天工之城”内并正常运行1以上的,按获奖等级和名次再给予5-60万元的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可优先享受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有创业能力提升培训需要的,给予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培训补贴。企业融资扶持参照我县其他产业政策执行。

三、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培育激励政策

9.加强高层次人才激励培养。对自主申报入选的“两院”院士奖励1200万元,入选“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的奖励120万元。入选国家级领军人才的奖励240万元,入选省级领军人才的给予1:1.2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科技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省部级科技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创新团队,分别奖励600万元、240万元、120万元、120万元、60万、36万,其中,对第一完成单位全额奖励,第二完成单位减半奖励。对申报入选省级、市级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的,分别给予省、市奖励标准1:1.2的配套奖励。

10.加大人才住房生活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及高校毕业生引进后可即时享受15万元-480万元不等的房票补贴和1.5万元-60万元不等的生活津贴(可享受5年)。对企业引进分时办公的人才,按照分时工作天数折算享受生活津贴。(具体见附件2)

四、实施更加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

11.优化升级公共服务保障。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从“一条龙服务”升级为“定制化服务”,为人才在落户、商事登记、税收、就学就医等方面提供服务。为人才子女入园和就读义务、高中教育阶段提供保障,在义务教育阶段经申请可在县教育局指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搭建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平台,为高层次人才及直系亲属开辟绿色通道。协助做好高层次人才配偶在遂昌就业的联系协调工作。建立一批高层次人才疗休养基地,吸引院士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管理资产超过100亿企业高管(副总经理及以上)来遂昌休闲养生,为企业提供智力服务。每年为专家和1-3名随行人员提供一次国内城际间往返交通补助,并可在指定宾馆酒店、高端民宿享受免费食宿一周和免费门票的待遇。

五、附则

12.本政策适用范围:符合《“天工之城”推动三创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覆盖范围的企业(项目)及人才。(即在“天工之城”湖山核心区,农创人才延伸到金竹镇。以软件开发、数字服务、生命健康等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及其人才。)

对未按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等相关报表,且当年发生重大环境、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违法案件、严重失信行为情形之一的企业,取消当年享受本政策的资格。

特别重大的企业(项目)或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政策各类人才分类目录参照《中共遂昌县委 新普京集团娱乐网址 关于加快集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意见》(遂委发[2019]33号)执行。

13.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政策相关条款以及县内其他政策条款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资国企改革后,已经独立运营、自负盈亏,没有财政托底的国有企业,可以适用本政策。政府购买服务业务,不认定为财政托底事项。政府性投资项目、房地产(住宅)项目不适用上述优惠政策。企业已享受县内其他政策,且该政策明确不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也不适用上述优惠政策。已依据县内其他人才政策启动奖励资助程序,但未兑现完毕的,按原政策继续执行。本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涉及本政策的条款作相应调整。

14.本政策具体工作由县委人才办承担。具体按实施细则执行。

15.本政策自2020年7月XX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附件1

引才育才奖励标准

人才类别

引才育才奖励标准

A

1.全职引进并自主申报入选国内顶尖人才,给予200万元奖励。

2.全职引进国内顶尖人才,给予100万元奖励。

B

1.全职引进并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引才或育才计划人才、省级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给予100万元奖励。

2.全职引进国家级引才或育才计划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

3.全职引进并自主申报入选其他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

4.全职引进其他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25万元奖励。

C

1.全职引进并自主申报入选省级引才或育才计划人才,给予60万元奖励。

2.全职引进省级引才或育才计划人才,给予30万元奖励。

3.全职引进并自主申报入选其他省级领军人才,给予15万元奖励(“绿谷精英550计划”重大项目、A类及市级领军型团队负责人除外)。

4.全职引进其他省级领军人才,给予8万元奖励。

D

1.全职引进并自主申报入选市级领军人才(含“绿谷精英550计划”重大项目、A类及市级领军型团队负责人),给予8万元奖励。

2.全职引进入选其他市级领军人才给予4万元奖励。

E

全职引进或自主申报入选市级领军人才,通过企业引进或入选的给予2.4万元奖励、通过机构、个人引进或入选的,给予1.2万元奖励。

备注

1.引进人才应为首次新引进。

2.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个人引育人才的,享受的引才育才奖励需减去机构或个人引才育才奖励后予以兑现。

3.服务机构中劳务派遣到其他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企业引才育才奖励。

4.全职引进后申报并入选更高人才层次项目时,核减引进时相应层次的奖励。

附件2

住房生活保障标准

人才类别

生活津贴

(按季领取,享受5年)

天工之城核心区域内房票补贴

县域其他区域

房票补贴

顶尖人才

60万元/

480万元

400万元

国家级领军人才

30万元/

180万元

150万元

省级领军人才

18万元/

144万元

120万元

市级领军人才

12万元/

96万元

80万元

市级高级人才

6万元/

60万元

50万元

全日制硕士、高考第一分数段本科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高级技师

3.6万元/

36万元

30万元

其他全日制本科生

2.4万元/

24万元

20万元

全日制专科生

1.5万元/

18万元

15万元

备注:

房票补贴对象所购房产5年内限制转让,在购房后需继续服务遂昌5年以上,提前终止在遂昌工作或提前将房屋转让的,须按比例退回房票补贴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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